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關于支持發展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關于支持發展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的若干政策措施
加快推動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發展,對于本市構建高精尖產業經濟結構、加快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推動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京政發〔2021〕21號)等文件精神,以北京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為契機,推動本市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創新發展,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應用基礎研究
1.支持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支持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企業及機構開展高端通用器件、關鍵設備、核心材料、先進工藝等技術研發和關鍵技術攻關,鼓勵產學研協同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2.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推動建設以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為主要發展方向的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由市區兩級按照上一年度建設和運營實際發生的總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創新主體在京建設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研發設計、中試熟化、測試驗證等公共服務平臺和產業創新中心,對符合條件的平臺給予資金支持。使用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納入首都科技創新券政策支持范圍。支持龍頭型、平臺型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創新主體采取聯合投資方式合作組建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創新中心,對經批準的市級及以上產業創新中心給予資金獎勵。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在京建設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工程研究中心項目,對于研究方向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支持。
3.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鼓勵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創新主體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對新落地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政策、資金等支持。
二、加快成果轉化應用
4.支持成果轉化。對在京落地的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成果轉化項目開展年度評比,對創新性強、有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團隊項目給予獎勵。對創新性強、有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初創團隊項目給予政策性股權投資,政府方持有股權不超過10%。
5.支持示范應用。支持打造應用場景先行示范區,以“揭榜掛帥”方式在城市管理、生態環保、園林水務、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健康養老、教育衛健等領域開展應用場景開發和示范項目建設,對符合本市應用場景建設要求的應用標桿項目給予支持。
6.支持孵化器建設。聚焦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引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孵化器提升專業服務能力。符合市級孵化器認定條件的,鼓勵其申請認定為市級孵化器;符合國家級孵化器認定條件的,積極組織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符合本市孵化器相關專項支持條件的,按相關規定和標準予以支持。
三、支持企業集聚發展
7.支持企業投融資。支持設立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投資子基金,用于支持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項目投資或落地。鼓勵國內外各類創業基金、投資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機構設立主要投向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企業的投資機構。支持金融機構為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小微企業提供銀行信貸和擔保支持等金融服務,對績效評價結果良好的政策性擔保機構給予重點支持。對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新建、改造項目和企業開展兼并收購,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8.支持企業降低成本。經認定的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企業與機構,以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并用于自身生產或辦公的,視項目的技術先進性、效益等給予相應支持;租賃自用生產或辦公用房的,三年內按租賃價格給予補貼;購買自用生產或辦公用房的,按購置價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購置補貼。
9.支持企業擴大規模。對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或50億元的,給予相應額度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四、吸引創新人才集聚
10.支持人才引進。支持為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緊缺型人才依法辦理落戶。在全市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指標總量范圍內,對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加大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國際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優化國際人才引進政策,探索簡化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審批流程。
11.提供人才住房保障。對引進的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人才,按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做好保障服務。
五、鼓勵對外合作交流
12.支持專業服務機構落戶。對在京落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專業服務機構,經認定后給予資金獎勵。鼓勵各類服務機構、產業平臺、產業協會等參與招商,對在引進優質項目過程中做出貢獻的,經認定后給予資金獎勵。
13.支持設立服務機構。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在京設立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相關的展覽展示中心和銷售服務、維修維護等機構,經認定后給予一定獎勵。
為確保上述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人才工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懷柔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具體實施細則。